新华联:向华夏银行约定借款本金7.99亿元展期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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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6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进展。

观点新媒体获悉,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奥运村支行签署一系列合同,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新华联伟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其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涉诉的公告》,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因上述借款涉及的金融纠纷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近日,新华联全资子公司新华联伟业、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抵押合同》,约定借款本金7.99亿元展期至2023年6月30日,长春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

据悉,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联伟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本次担保前,新华联为新华联伟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9亿元,本次担保为借款展期提供的担保,担保后为新华联伟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7.99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57.5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9.5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担保提供后,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3.4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6.05%。上述担保均为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77.67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2.79亿元。

关键词: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