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旭辉01”拟5月5日召开持有人会议 审议新增回售选择权等条款

观点网讯:4月24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旭辉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4:00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资料显示,“20旭辉01”起息日为2020年5月29日,债券余额为21.20亿元,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80%,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将票面利率上调至4.00%。

公告中特提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调整本期债券的回售、付息兑付安排、新增回售选择权以及增信措施。

当中包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发行人将于2023年5月29日向本期债券全部持有人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的2%,即42,400,000.00元,自2023年5月29日起,票面利率调整至4.00%,利息将于存续期内各付息日(含回售兑付日)进行支付。

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发行人将在2024年12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为本期债券持有人设置第二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第二次回售登记期内申报回售,并于2024年12月29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支付本期债券中选择在2024年12月29日回售部分的债券本金和全部本期债券对应的当期利息(该部分利息的计息期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发行人将于2025年5月29日兑付本期债券中未选择回售部分的债券本金及当期利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5月28日)。

另外,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偿付提供如下增信保障措施:本议案如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发行人同意以其或其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以下资产为本期债券提供偿付保障措施。

当中包括“沈阳铂辰时代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1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及“无锡铂云溪院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8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下统称“增信资产”)。

本次议案通过后,《募集说明书》及《回售实施公告》约定的回售登记及兑付相关日期及条款不再适用,视为债券持有人同意接受本议案约定的本息兑付、新增债券回售选择权及增信安排;上述兑付安排的调整不触发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违约责任条款及《募集说明书》项下违约责任条款。

本次议案通过后,《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之“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之“(一)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项下条款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违约责任相关条款不再适用,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项下关于加速清偿及措施的条款不再适用、关于支付逾期利息的条款不再适用;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均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会议还将涉及关于同意增加宽限期的议案,提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给予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2个月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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