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展局:三宗土地共享申请获原则性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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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4日,香港发展局公布,3宗获先导计划顾问小组(下称顾问小组)支持,以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下称先导计划)申请。3宗申请分别在元朗及大埔区,拟提供共约2.16万个单位,包括约1.51万个公营房屋单位。

其中,新地申请于元朗蚝洲路一幅用地,兴建187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以及约1260个私营房屋单位。顾问小组支持该发展方案,认为能为房屋需求与保育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恒地伙会德丰地产申请大埔社山路近林村用地,兴建约919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以及约3640个私营房屋单位。顾问小组支持该发展方案,认为申请人所拥有的私人土地颇为集中,项目规模理想,有条件提供更理想的小区及楼宇布局,并加入更多政府及机构或小区设施,应付当区及长远发展需要。

新世界就元朗朗屏路永宁村用地,申请兴建402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以及约1600个私营房屋单位。顾问小组支持该发展方案,认为有助当区棕地转型,并配合周边的房屋发展,亦能适切地将各地盘连贯、而不失整体发展的布局。

上述3宗申请已取得顾问小组支持,以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性同意。当局现阶段未见该3宗申请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问题,而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工程与项目的规模相称。另外,3宗申请所纳入的政府土地规模恰当,除提升房屋单位数目外,更有助完善发展布局,从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申请人仍须进行技术评估,确定发展参数,以及发展计划在交通、环境、基建等方面均无不可接受的影响,以便进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规划、道路工程刊宪及土地契约修订程序)。如进展顺利,相关工程期望最快可于2025年展开。

为配合精简发展程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时授权由财政司司长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应统筹组,日后就已获顾问小组支持的申请,考虑是否在计划公布的框架下给予原则性同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按现行机制,在项目进行相关法定程序(如城市规划、道路工程刊宪)时作出审核。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先导计划旨在释放政府规划研究及保育范围以外私人土地的发展潜力,在政府主导的土地供应项目以外发挥补足作用。在先导计划下,用地因整体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总楼面面积,将按70比30的比例拨作公营及私营房屋发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约修订,申请人需向政府补地价。

关键词: 私人土地 城市规划 道路工程